拳皇规则说明
参加者不限性别与年龄,参赛者每人可得到一台PDA,此PDA将记载个人数据以及其它参赛者的数据和格斗属性,击倒一般参赛者可得一分,击倒同属性之参赛者可得五分,死活不论,失败者所得之分数将减半,如还存活仍可继续参赛,在限定时间结束时,各属性获得最高分之八人即可参加拳皇争夺赛。特别规则
一.在同一人身上只能获得一次分数,皆以一对一之方式对战。
二.当一方宣告认输或失去意识时即战斗结束。
三.禁止以格斗以外之手段取得分数,如人质,贿赂,下毒,暗杀。
四.禁止以偷袭之手段,或蓄意干扰其它参赛者之休息。
五.在双方身体正常之情况下,分数低者向分数高者提出挑战,高者不得拒绝,但约战时间可以两日为限,
六.参赛者一切行动将由卫星监控之,如有重大违规者即取消资格。
七.本大会不过问私人之恩怨行为,但若有违法者将于大会结束后严办。
八.最终胜利者将获得十亿连币(约合三亿美金),及司法豁免权。
九.未经约战之格斗及无效,胜方无法获得分数。
十.参赛者若因对战或意外或自然死亡,本大会不负任何责任与义务。
十一.胜负结果如被查明做假,则做假方将取消资格,并追究相关之责任。
十二.一切规则皆由世界联合政府同意,并协同执行。
拳皇大会执行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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